一、本標準適用于綿羊、山羊地方品種和培育品種。
二、品種條件
1、地方品種
(1) 品種形成:長期分布于相對隔離的區(qū)域,與其它品種(或群體)無雜交。
(2) 外形特征:外貌特征(毛色、角型和尾型)、體型結構應基本一致。
(3) 群體規(guī)模:群體及等級群(二級以上)數量應在3萬只以上,其中等級羊數量達到群體數量的70%以上。
(4) 遺傳性穩(wěn)定:能將典型的優(yōu)良性狀穩(wěn)定地遺傳給后代。
(5) 性能指標:要求測定出生、離乳、周歲和成年體重,周歲和成年體尺,毛(絨)產量,毛(絨)長度,毛(絨)纖維直徑,屠宰率,胴體重,肉品質、產羔率等指標。
(6)品種標準:有本品種的鑒定和分級標準。
2、培育品種
(1) 培育過程:明確其初始品種;有明確的育種方案,并經至少4個世代的連續(xù)選育。
(2) 外形特征:有符合育種方案所定的群體體型結構和外貌特征(毛色、角型、尾型及肉用體型)。
(3) 群體規(guī)模:群體數量在2萬只以上,其中特一級等級羊應占群體羊的70%以上。
(4) 遺傳性穩(wěn)定:能將品種特征及主要優(yōu)良性狀穩(wěn)定地遺傳給后代,推廣改良效果明顯。
(5) 性能指標:測定出生、離乳、周歲和成年體重,周歲和成年體尺,毛(絨)量,毛(絨)長度,毛(絨)纖維直徑,凈毛(絨)率,6月齡和成年公(羯)羊的胴體重、凈肉率,屠宰率,骨肉比,眼肌面積,肉品質、泌乳量,乳脂率,產羔率等指標。
(6)適應性:對培育地區(qū)和引入異地的自然氣候、飼草飼料利用、放牧性、抗病力的反應。
(7)育種檔案資料:有完整的育種原始記錄資料(包括照片、錄像、毛樣、紡織品樣等)及實物。
(8)應有品種鑒定、分級標準,提供推廣及改良的地區(qū)和數量,改良效果。
三、健康水平符合有關規(guī)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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